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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,我突然理解了,想要轉身離開的時候並不需要太多理由。即便是有理由,也不會想多做解釋,畢竟我們從來也沒有承諾過對方什麼,不是嗎?

我記得有一天我跟好姐妹a討論著,那個男人為什麼遲遲不肯跟她告白,常常消失了一陣才會再回來。我跟她說:「有些人對於感情的渴求與常人不同,他需要妳的時候才會出現,因為他沒有想到在他不需要妳的時候,妳需要他。」很殘忍的事實,但這跟有程又青的地方一定也會有一個李大仁的道理是一樣的。我告訴她:「對付這種男人其實也不難,不理他,他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己默默出現了。」但我沒說的是:前提是這男人必須非常需要妳。

這些年,常有人心疼我總是遇到不太好的男人。嘿,其實他們也沒有不好啊,至少曾經讓我快樂過啊。更何況,如果不是因為在一起時的那些美好,我也不會因為他們轉身離開而傷心難過啊!人家都已經轉身了,我再怎麼不捨也只能逼自己放手啊~雖然偶爾還是會抱著一些希望,但多半是失望居多。久而久之,也麻痺了。不屬於自己的,不需要強求。更何況,這種見不得光的關係,早晚也是會結束的。

看開了以後就不覺得有什麼了。

就,祝你們幸福吧。

我總還是會遇到懂得珍惜我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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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s Jealo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